Incoterms 2020 十一種條件
貿易條件不是報價的裝飾詞,它是一份責任分配表。同一批貨用 FOB 或 DDP 報價,你的完稅價格、要辦的手續、以及貨物出事時誰負責,全部不同。
最後更新:2026-08
三個關鍵分界
每一種 Incoterms 條件都在回答三個問題。 記住這三個,十一種條件就不用死背。
| 問題 | 影響 |
|---|---|
| 運費與保險由誰負擔 | 報價金額與完稅價格的呈現 |
| 風險在哪一點移轉 | 貨物毀損滅失時誰承擔 |
| 誰辦理進出口報關 | 手續與責任歸屬 |
風險移轉點與費用負擔點不一定相同。 這是最常被誤解的一件事 —— CIF 的賣方付到目的港的運費,但風險在裝運港上船時就移轉給買方了。
十一種條件
適用任何運送方式(七種)
| 代碼 | 全稱 | 賣方責任到哪 |
|---|---|---|
| EXW | Ex Works | 工廠交貨,賣方責任最輕 |
| FCA | Free Carrier | 交給買方指定的運送人 |
| CPT | Carriage Paid To | 付運費到指定目的地 |
|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付運費與保險到指定目的地 |
|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 送達指定地點,未卸貨、未付進口稅 |
| DPU |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 送達並卸貨,未付進口稅 |
|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 送達並付清進口稅費,賣方責任最重 |
僅適用海運與內陸水路(四種)
| 代碼 | 全稱 | 賣方責任到哪 |
|---|---|---|
|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 運至船邊 |
| FOB | Free on Board | 裝運港上船 |
| CFR | Cost and Freight | 付運費到目的港 |
|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付運費與保險到目的港 |
FOB、CFR、CIF 只能用於海運。 空運誤用 FOB 是常見的錯誤,正確的對應是 FCA、CPT、CIP。
對完稅價格的影響
貿易條件不改變稅率,但改變完稅價格的呈現方式。
完稅價格一律 = 商品價格 + 國際運費 + 保險費,不論這些費用由誰支付。差別在發票上怎麼呈現:
| 條件 | 發票金額 | 運費怎麼計入完稅價格 |
|---|---|---|
| FOB | 不含國際運費 | 依實際運費單據另行計入 |
| CIF | 已含運費與保險 | 建議在發票上拆列 |
| DDP | 已含運費、保險與進口稅 | 進口稅本身不計入完稅價格 |
DDP 有一個容易搞錯的地方: 賣方支付的進口稅不計入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是課稅的基礎,不能把稅本身算進稅基。
完稅價格的組成見完稅價格怎麼算與運費與保險費計入完稅價格的實務。
DDP 對出口商的實際風險
採 DDP 報價,等於承諾支付買方國家的進口稅費。 這對台灣出口商的意義是:
- 要知道目的國的稅率
- 要把該國的營業稅或銷售稅算進報價
- 要處理該國的報關手續(通常委由當地代理)
以出口馬來西亞為例,DDP 報價要涵蓋 Import Duty 與 SST。馬來西亞的銷售稅不能扣抵,是實實在在的成本 —— 漏算 10% 的 SST 足以吃掉整筆訂單的毛利。
風險移轉:出事時誰負責
風險移轉點決定貨物毀損滅失時由誰承擔。
| 條件 | 風險移轉點 |
|---|---|
| EXW | 賣方廠房交貨時 |
| FCA | 交給運送人時 |
| FOB | 裝運港上船時 |
| CIF | 裝運港上船時(與 FOB 相同) |
| DAP / DPU | 送達指定地點時 |
| DDP | 送達指定地點時 |
CIF 的賣方付保險費,但受益的是買方 —— 因為風險在上船時就移轉了。這是 CIF 最反直覺的一點:賣方買保險,保的是買方的風險。
個人網購的對應
跨境電商多數不使用 Incoterms 術語,但概念是相同的:
| 賣家標示 | 接近的條件 |
|---|---|
| 稅金已含、DDP | DDP |
| 稅金到付 | DAP |
| 運費另計、稅金到付 | FCA / EXW |
「稅金已含」的賣家等於採 DDP。 但要注意:賣家承諾付稅不代表你不是納稅義務人。若賣家未依約繳納,海關仍向收貨人追繳。
海外網購的完整規則見海外網購進口台灣完整指南。
選擇的三個考量
一、你能不能掌控那一段。 對目的國的物流不熟就不要選 DDP;對出口地的內陸運送沒把握就不要選 EXW。
二、成本能不能算清楚。 選了 DDP 就要能算出對方國家的全部稅費。
三、資金與風險的平衡。 賣方責任越重,報價越高,但也越容易成交。
FOB、CIF、DDP 的實際取捨見 FOB、CIF、DDP 怎麼選。
2020 版與 2010 版的主要差異
Incoterms 2020 相對於前一版有幾處調整,實務上影響較大的:
DAT 改為 DPU。 原本的 Delivered at Terminal 改名為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適用地點不再限於運輸終點站。
CIP 的保險等級提高。 CIP 條件下賣方應投保的等級提高,CIF 則維持原本的最低等級。這對高單價貨物的影響最明顯。
FCA 增加提單註記選項。 為解決信用狀交易中 FCA 難以取得已裝船提單的問題,新版提供了相關安排。
舊合約仍可引用舊版本,但要在合約中明確載明版本。 只寫「FOB」而不註明版本,爭議時的解釋依據會有疑問。
常見的三個誤用
一、空運用 FOB。 FOB、CFR、CIF 僅適用海運與內陸水路。空運的正確對應是 FCA、CPT、CIP。
二、以為 CIF 的保險保賣方。 CIF 的風險在裝運港上船時移轉給買方,賣方買的保險受益人是買方。
三、DDP 沒算目的國的稅。 這是台灣出口商最貴的一個誤解,詳見下一節。
選定之後要寫進哪裡
貿易條件不是口頭約定,它要出現在三個地方:
| 文件 | 寫法 |
|---|---|
| 買賣合約 | 條件 + 地點 + 版本,例如 CIF Kaohsiung, Incoterms 2020 |
| 商業發票 | 同上 |
| 報關資料 | 依實際條件申報 |
地點與版本缺一不可。 只寫「CIF」不指明目的港,爭議時無從認定賣方責任到哪裡結束。
貿易條件與保險的實際安排
只有 CIF 與 CIP 兩種條件要求賣方投保。其餘條件下,沒有人被強制投保 —— 這代表如果雙方都沒買,貨物出事時就是純損失。
| 條件 | 誰該買保險 |
|---|---|
| CIF、CIP | 賣方(法定義務) |
| FOB、CFR | 買方(自身風險,非義務) |
| EXW、FCA | 買方 |
| DAP、DPU、DDP | 賣方(自身風險,非義務) |
「非義務」不等於「不需要」。 風險在你身上的那一段,沒保險就是自己承擔。海運貨物尤其應該投保 —— 貨櫃落海、船期延誤造成的損失都不是小數目。
相關資源
報關文件的完整清單,見進口報關文件完全指南。發票上的貿易條件怎麼寫,見商業發票怎麼開。想估算到岸成本,用台灣進口關稅計算機或馬來西亞進口關稅計算機。
Incoterms 由國際商會(ICC)制定,完整條文見國際商會官方網站。
常見問題
Incoterms 是什麼?
Incoterms 是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條規,用簡短的三字母代碼定義買賣雙方在運送過程中的責任分配,包括誰負擔運費與保險、風險在哪一點移轉、以及誰辦理進出口報關。現行版本為 Incoterms 2020。
FOB 和 CIF 差在哪?
FOB 是賣方負責到裝運港上船,之後的運費與保險由買方負擔;CIF 是賣方負責運費與保險到目的港。兩者的風險移轉點相同(貨物在裝運港上船),差別在誰付運保費,這會影響發票金額與完稅價格的呈現方式。
貿易條件會影響關稅嗎?
不影響稅率,但影響完稅價格的呈現方式。完稅價格一律包含國際運費與保險費,不論由誰支付。FOB 報價的發票不含運費,運費要另行舉證計入;CIF 報價則已含在內,建議在發票上拆列。
DDP 是什麼意思?
DDP(Delivered Duty Paid)是賣方責任最重的條件,賣方負責把貨送到指定目的地並支付進口稅費。台灣出口商採 DDP 報價時,必須把買方國家的進口稅、營業稅或銷售稅算進報價,漏算會直接吃掉毛利。
個人網購要看貿易條件嗎?
多數跨境電商不使用 Incoterms 術語,但概念相同:運費含不含在售價裡、稅由誰付、貨物遺失誰負責。標示 DDP 或「稅金已含」的賣家等於採 DDP;標示「稅金到付」的則接近 DAP。
台灣進口關稅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