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
「從台灣出口」不等於「台灣原產」。這個區別決定了你能不能用優惠稅率,而多數第一次申請的人是在被退件時才知道原產地規則的存在。
最後更新:2026-08
兩種原產地證明
原產地證明分一般與優惠兩種,只有後者能降稅。
| 一般原產地證明 | 優惠原產地證明 | |
|---|---|---|
| 作用 | 證明貨物的原產國 | 申請協定下的優惠稅率 |
| 格式 | 通用 | 依各協定規定 |
| 用途 | 進口國統計、標示、投標 | 降低進口稅 |
| 沒有的後果 | 部分場合無法完成手續 | 適用一般稅率 |
多數人要的是後者,但申請到的是前者。 兩種的核發機關與格式不同,拿錯了在進口國會被退。
「從台灣出口」不等於「台灣原產」
這是原產地證明最核心的概念,也是最常見的誤解。
貨物是否為某國原產,依各協定的原產地規則判定。常見的判定方式有兩種:
一、完全獲得。 完全在該國生產或取得的貨物,例如當地種植的農產品、當地開採的礦產。這一類判定沒有爭議。
二、實質轉型。 使用進口原料加工的貨物,要看加工是否構成實質轉型。判定標準通常是:
| 標準 | 內容 |
|---|---|
| 加值比例 | 在該國產生的附加價值達到規定門檻 |
| 稅則號列變更 | 加工使成品的稅則號列與原料不同,且變更達規定層級 |
| 特定製程 | 完成協定指定的特定加工步驟 |
在台灣只做簡單的包裝、貼標、分裝,通常不構成實質轉型。 這是進口第三國商品再出口的業者最容易踩到的地方。
稅則號列的結構見 HS Code 完全指南。
台灣出口商的實際處境
台灣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涵蓋範圍有限,多數出口市場沒有可用的優惠稅率。
出口到東南亞時要留意的是進口國自身參與的協定:
- ATIGA —— 東協內部的貨品貿易協定,適用於東協成員之間
- RCEP ——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涵蓋東協加多個夥伴國
這些協定的適用資格取決於貨物的原產地與協定成員身分。 台灣出口的貨物能不能適用,要看具體協定的成員範圍與原產地規則。
兩者的適用資格取決於貨物的原產地與協定成員身分,出口前應向核發機關確認你的商品是否符合。
沒有 CO 不代表進不來
這是一個重要的區別:原產地證明影響稅率,不影響能否進口。
| 文件 | 影響 |
|---|---|
| 原產地證明 | 稅率高低 |
| 進口許可 | 能否進口 |
| 檢驗合格證明 | 能否進口 |
| 檢疫證明 | 能否進口 |
如果該商品在一般稅率下本來就是零關稅,沒有 CO 也不會多繳。 申請前先確認目的國的一般稅率與優惠稅率差多少,值不值得走這道程序。
台灣端的稅率可查台灣進口關稅稅率表;馬來西亞端見馬來西亞 HS Code 查詢。
進口台灣時的情形
從國外進口到台灣時,原產地證明的作用同樣是兩種:
證明來源。 部分商品的輸入規定依原產國而異 —— 大陸物品有專門的輸入管理規定,特定國家的農產品有檢疫限制。
適用優惠稅率。 台灣與部分國家有貿易協定,符合原產地規則的貨物可適用較低稅率。
大陸物品的輸入管理見大陸寄台灣的關稅。
申請前的三個確認
一、確認你要的是哪一種。 優惠稅率要優惠 CO,格式依協定而定,一般 CO 沒有用。
二、確認貨物符合原產地規則。 加值比例或稅則號列變更是否達標,這要在申請前算清楚,不是核發機關幫你判斷。
三、確認值不值得。 算一次: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的差額,對比申請的時間與費用。差額小的話,不申請反而省。
常見的退件原因
| 原因 | 說明 |
|---|---|
| 用錯格式 | 拿一般 CO 申請優惠稅率 |
| 不符原產地規則 | 加值比例或稅則變更未達標 |
| 文件不一致 | CO 與發票、提單的品名數量不符 |
| 逾期提示 | 未在規定期限內向進口國海關提示 |
第三項最可惜 —— 貨物本來符合資格,只因為文件的品名寫法不同而被退。詳見商業發票怎麼開。
相關資源
報關文件的完整清單,見進口報關文件完全指南。貿易條件如何決定誰準備文件,見 Incoterms 2020 十一種條件。馬來西亞的報關流程見 JKDM 報關流程。
原產地證明的核發與管理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相關規定見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各協定的原產地規則與適用範圍會修訂,申請前請以核發機關與目的國海關的最新規定為準。
常見問題
原產地證明是什麼?
原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CO)是證明貨物原產國的文件。分為一般原產地證明與優惠原產地證明:前者只證明來源,後者用於申請自由貿易協定下的優惠稅率。
一般 CO 和優惠 CO 差在哪?
一般 CO 只證明貨物的原產國,不涉及稅率優惠,常用於進口國的統計、標示或投標要求;優惠 CO 依特定協定的格式核發,持有者可在進口時申請適用該協定的優惠稅率。
怎麼判定貨物是不是台灣原產?
依各協定的原產地規則,常見的判定方式有兩種:加值比例達到門檻,或加工過程造成稅則號列變更達到規定的層級。完全在台灣生產的貨物當然符合;使用進口原料加工的則要看這兩項是否達標。
台灣出口商能用哪些協定?
台灣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涵蓋範圍有限。實務上出口到東南亞市場時,要留意的是進口國自身參與的協定 —— 例如東協內部的 ATIGA、以及區域性的 RCEP,這些的適用資格取決於貨物的原產地與協定成員身分。
沒有原產地證明會怎樣?
適用一般稅率,不能享有優惠。這不影響貨物能否進口,只影響稅率高低。若該商品在一般稅率下本來就是零關稅,沒有 CO 也不會多繳。
台灣進口關稅計算機